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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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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证明书。离开这个城市,不回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领取保险证明书。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2、打电话。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明确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咨询。3、办手续。本人或所属公司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出继续申请,其他事情在当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即可。4、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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