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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漏交三个月还能补交。如果是养老保险,断交三个月无影响,只要最后是满15年交纳就可以。 其次对于医保,除非补上没交纳的医保,否则自断交医疗...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的关系,这个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80%,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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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提出降低缴存的比例或缓缴的期限,缴存比例不得降低为零,缓缴期限不能无限制。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单位缓缴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社保有一个月没交可以补交。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所以社保漏交一个月可以补交。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交近3个月的社保。
一、如用人单位在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参保,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要求其补缴。二、补缴流程及有关规定:1.用人单位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1)补缴基数一律按办理补缴年度适用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2)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1985年至1992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按21%的缴费比例执行);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须同时补缴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3.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计入结算表或现金缴纳),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应补缴金额。4.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到账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缴1996年1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度记账比例记载,补记的个人账户金额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月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及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三、如是园区参保人员,请具体咨询园区公积金(社保)管理中心,热线:。四、房屋购买政策,建议您咨询住建部门或者房产交易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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