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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负有代偿义务,但是要看您做的是一般保证担保,还是连带保证担保,二者的代偿顺序是有区别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没有担保人就双方借款合同也就有法律效力,有担保人更佳,说白了就是多一个承担责任的人,在债务人无力或者逃避偿还时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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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首先要看你给你朋友担保的方式。是直接在借条上署你的名字作为担保人还是写明你担保人身份。这里面牵涉到一个担保期限和保证责任的问题。如果你朋友的借条上有还款日期的话,对方要是再该还款日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没有起诉的话,你的担保责任就免除了。根据你的叙述,还款时间很长而且断断续续的,估计你的担保责任已经免除了。
1、据你所述,借钱的事实及借条都是存在的,你作为借款人当然承担偿还的责任; 2、朋友作为担保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的偿还的责任,即出借人可以向你们俩主张; 3、至于钱是担保人用的,你与担保人之间有约定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力义务;若无约定,只是道德约束,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你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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