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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你所述,借钱的事实及借条都是存在的,你作为借款人当然承担偿还的责任; 2、朋友作为担保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的偿还的责任,即出借人可以...
只你你答应了你的朋友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那你的风险就存在,你的主要风险就是如果你的朋友不能按期向银行还贷,那么银行将会把你的你的朋友列为共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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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无担保债权人”。所谓无担保债权,是指在债权上未设定担保(抵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形式)的普通债权。无担保债权是相对于担保债权而言的。无担保债权在受偿顺序上在费用、税金、买方职员工资、担保债权和其他具有优先权的无担保债权之后,处于清偿序列的最末端,先于股权投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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