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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不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
关于取缔属于行政处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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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从上述规定来看,取缔场所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其他法律也并未有明确取缔场所属于行政处罚的,因此,取缔场所不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但不包括执行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行为不再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它有以下几个例外: (1)合并处罚。在法定并处的情况下,因可以并处的处罚种类极有可能在程序尤其是时限上不一致,故并处的几种处罚可以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可以采用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书。 (2)一事多层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3)一事罚多人。几个违法行为人共同违法的,行政主体可以以不同处罚决定书,对各该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 (4)一事多行为。某一个违法事件涵盖多个违法行为时,如果各该违法行为性质不同,在法律上应构成不同处罚理由,行政主体可以以违法行为为单位分别作出处罚;如果各该违法行为性质相同,则构成法律上的连续行为,行政主体只能以一个违法行为作出一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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