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
取缔是在违法的情况下的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场笔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或其他紧急处理时,对有关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着重于对执法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记录,行政执法经常需要作现场笔录,行政机关制作现场笔录,旨在克服以后再取证的困难并防止行政相对人事后翻供情况的发生。因此,现场笔录通常成为行政机关当场处罚或及时处理的依据,同时在行政诉讼中提出现场笔录这种证据形式的主体只能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2、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3、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
对吸毒行为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