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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
物权区分原则,虽然儿子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房屋进行当然的处分,但是儿子跟买受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只要是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就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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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儿子建的,无论房子是否办理房产登记都是儿子的财产。2、儿子去世了,房产应当有他妻子一半(若他有妻子且建房时已经结婚),另一半属于遗产,由父母、妻子、子女共同继承。3、“房产还没有过户”不知是何意。如果是地上原有父母的房屋,且该房屋还在,也就是说虽然同意给儿子建房而事实上还没有建,地上的房子就仍然还是父母的;如果是地上原有的房子已经拆除并另建,原有的房产证应当注销,不需要过户。
既然有房产证,一般按的面积给予补偿,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要看具体情况。 婚前:没有明确约定,只是当做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婚后: 父母将盖好的房给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离婚时,女方就没有份。 如果没有明确只给一个人,就视同赠与儿子夫妻两个人,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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