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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但申请时间是六个月之内,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就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
《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下劳动争议除本法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1)追究劳动报酬、劳动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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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就是说,对上述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用人单位不能到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不服则可以起诉。如果你公司有证据证明该终局裁决确有错误,可申请法院撤销。
可以。如果对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对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但申请时间是六个月之内,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就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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