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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各地区稍有所不同,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
在基本农田上是不允许种树的,也就不能为林业证了。坡地退耕还林是能成为林业证中的一部分。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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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地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依法收回 根据最新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 因此,对于在外务工,无法回家耕作的朋友,建议把土地流转出去,让其他人耕作。 二、土地流转后受严重损害,有权收回 根据新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改变用途、弃耕抛荒,给承包地造成严重损害的,不论是发包方或者是承包方,都有权要求收回土地。 三、私自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违规要收回 各地对于农民开垦出的“四荒地”如何确权,还没有统一具体的政策。不过通常来说,对于农民开垦出的河滩、荒地并不予确权发证,实际操作中依然由开垦的农民继续耕作。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但是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 同时,如果开垦不符合政策法律、生态安全的情况,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不仅不能够给予确权,还应当收归集体。 四、自愿退出承包地,集体收回 现在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加入城镇户口,在城市有份很好的工作,觉得农村土地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用了,尤其是对于一些老人家,自己也种不了地了,孩子也在城里,于是会考虑自愿退出农村土地,政府有偿进行回收,老人家可以拿这笔“卖地”的钱养老。 在宁夏部分地区,一亩耕地可以获得9000元的补贴,在那个地方,大多人家都有近十亩地,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少的钱。 五、五保户去世并销户,承包地无偿收回 农村五保户主要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2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土地承包制第一轮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农村土地承包规定是: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土地承包制共有两轮: 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后开始到1997年为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承包是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制就是去了积极的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应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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