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查到的,婚姻登记信息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审查。根据民政部网站资料:婚姻登记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
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婚姻登记信息是个人隐私,一般个人不允许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心 只有婚姻当事人凭合法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才能查阅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档案已移交其他部门或档案馆,民政局将通知婚姻当事人到移交部门或档案馆查询。下列相关人员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查询:(1)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因工作需要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些执法部门还需要出示单位出具的行政执法证明,以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否则无权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2)律师或其他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到当地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律师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受理诉讼委托的过程中,只有持有当地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证件,才能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3)婚姻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持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才能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一般个人很难查询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因为这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因此,如果您想查询他人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最好先咨询当地民政局。
婚姻登记信息错误不可以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两种:一种是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另一种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应当在知道婚姻可撤销的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他人是不可以查阅自己以外的婚姻登记档案。只有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才有权利因工作上的需要对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这些执法部门要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也需要出示单位开出的行政执法证明,否则同样无权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753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