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原告上诉,被告应答辩。根据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原告撤诉,意味着不再与被告进行民事诉讼。原告日后也可以继续起诉,这次撤诉仅仅代表这一次诉讼行为的终结。
不是原告为被告撤销被告档案,而是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不是执行局来执行,而是由法院提供的账号收取。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由被告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