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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除了社会救助的孤儿;(二)离婚不足两年;(三)在五...
一、申请廉租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廉租房保障制度从2001年开始实施,共分三种保障形式:一是租金补贴,政府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发放补贴,由这些家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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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在当地城市有5年以上的永久居留权;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小于15平方米,家庭住房总建设面积小于50平方米;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律支持、支持或支持关系,共同生活;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住房管理部门确认无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租金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主要是租金补贴、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减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设保障2013〕根据178号)的规定,自2014年以来,各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人要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市城区户籍的;(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市、区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交易登记时间为准;(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五)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六)申请家庭成员自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商铺及其他各类非住宅房产的。 如符合以上政策,则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近期将启动,届时你可至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并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因家庭人口减少的,减少租房补贴或配租住房面积;因家庭人口增加,需增加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面积的,需按照第三章审核程序申请轮候。 第二十九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发租房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资产等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经劝告不改正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七)连续三个月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未交纳房租的; (八)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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