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用那年入职来确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期间可能因为中断就业没有工作年限。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
入职不满一年是否有年假取决于情况。如果工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年假。如果入职不到一年,就没有年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员工有证据(社会保障记录等)证明累计工龄超过一年的,有权享受年假。
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每一年的享有年休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新进职工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因此,职工九月份入职,如果在不同工作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的,享有年休假,当年应当享有的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当年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经职工同意在下年度安排。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对于新进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当年在用人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4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9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