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的,买方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 一、买方可以要求与卖方解除购房合同,如果交付了定金的,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而且可以...
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 如果卖方已经采取了与此相抵触的措施,就不能要求买方实际履行了。比如,撤销了合同,不能要求对方再付款。 如果当买方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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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后,承台砖胎膜砌筑2、承台基础梁砖胎膜砌筑3、承台、底板垫层砼浇捣后4、地下室底板及承台基础梁防水卷材施工5、钢筋绑扎中6、地下室外墙及消防水池的施工缝处的止水钢板焊接施工中7、外墙施工缝处模板挂模8、外墙模板挂模。注意要用止水螺杆9、管道预埋10、高低跨处模板的下部我们焊上了钢筋支架地下室高低跨处模板挂模11、止水钢板在柱的节点,当然各地在此次的做法可以都不大一样啊,有的地方的止水钢板有直接通过柱的箍筋,也就是箍筋断开,止水钢板不断,然后箍筋采取焊接。有的地方就是止水钢板到柱边就断开,保证柱箍筋不断开。12、地下室底板砼浇捣后13、地下室放线,柱头砼凿毛14、模板钢管架搭设15、外墙施工缝处凿毛16、柱脚焊的定位钢筋17、地下室外墙模板施工中,止水螺杆外加一小块木块,目的是为了使以后割掉止水螺杆后留下的那个小凹槽,可以直接用水泥砂浆补平,以防止螺杆露在外面。18、柱的垂直度检查19、地下室柱的砼浇捣完毕20、人防门预埋安装中21、地下室顶板砼浇捣中22、地下室外墙模板拆除后的止水螺杆处理23、外墙模板拆除后,外墙上的止水螺杆处理,人工凿除原先埋在砼中的小木块24、外墙止水螺杆割除后水泥砂浆修补25、外墙防水卷材施工中26、模板的支撑上面的顶托旋上去太高了,需要整改的地方。还有个别木方挑头太长了。27、圆柱模板安装施工中28、地下室拆模后的情景,呵呵,该处是消防水池的地方,满墙壁都是止水螺杆29、地下室30、地下室砖墙砌筑31、椭圆型车道施工中32、梁模板加固不合格需要整改的位置,梁侧板交接处木方未通长加固,该处很容易涨模。33、砖墙砌筑,在砖墙与砼结构交接处,钉铁丝网。34、消防喷淋管施工中35、楼面模板施工完毕。呵呵,柱箍筋堆得太高了。36、楼板钢筋施工中。37、地下室风管安装中。38、消防喷淋管过人防墙。39、空调的冷冻水管施工中。40、楼梯踏步施工中。41、空调冷冻水管施工安装中42、砖墙与砼交界处钉铁丝网。43、地面贴砖前做地面找平层,内布钢筋网片,两边做灰饼。44、冰水管焊接处防锈处理,外面是保温层。45、地面贴砖。46、砖缝用专门的填缝剂进行填缝。47、自动扶梯(人行道)吊装安装中。48、地下室的人防门。
一、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2、卖家拒收定金;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4、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以上是对购房定金房东违约金的解答。
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判定买房违约这个问题,我做如下回答:第一种违约纠纷:买家违约,解除合同。买家违约从时间段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有权没收定金。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买家违约,卖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有权没收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50-100%.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违约纠纷:卖家违约,解除合同。卖家违约从时间段上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50-100%.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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