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现在起诉离婚查银行流水吗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查询对方的银行流水,需要主动申请,由法院来决定查不查对方的银行流水。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以双方的共同名义发行借书,或者以双方的共同名义寻求借款,无论该借款如何使用,都认定为共同债务。2、借款时以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确实用于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如果对方承认或债权人可以证明,必须认定为共同债务。3、借款时以双方的共同名义借款,称为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但借款后确实用于一方的个人使用,在未向债权人声明并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借款用途,这种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