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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证据的问题是公安机关去取证的 3首先公安机关先立案,然后有证据证明后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4、可以 5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检察...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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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案,也构成犯罪,不可以撤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案件不能在公安处撤销案件。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就决定撤销案件,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停。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3)特赦免刑罚的;(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通知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强奸未遂也要刑事立案,也依强奸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会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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