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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立案的,不可以撤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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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强奸未遂是公诉事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但是,女性可以不追究男性的民事责任。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犯罪 (二)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 (3)特赦免刑罚的; (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强奸未遂案件在公安那里不可以撤案,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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