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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好多罪名在治安处罚法上都有体现! 只是严重程度不一样! 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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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给具有一定资格公民的证件,因而也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的一种,但立法者出于对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有效管理,单列其为一罪,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二罪的区别表现为: (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中除了包括伪造、变造以外,还有"买卖"。因而如果有买卖居民身份证,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以后罪论处。 (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修正后的《刑法》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此前买卖驾驶罪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之后会构成犯罪。来电请说明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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