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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
一、税收优惠方式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及其他一些内容。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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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民政局,有个残联,具体待遇向残联咨询和申请吧。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征收增值税或者减征营业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第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前一个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平均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申请前一个月的收入确定城市居民月收入,按照申请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确定农村居民月平均收入。
2011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解读。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以上是针对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内容做出的解读,从上述可以看出,拆迁人员购买安置房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市民需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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