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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并过户完毕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
公积金异地购房要的手续有: 1.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 2.提取公积金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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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在北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想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申请人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程序?申请人一般要去两趟贷款中心。注意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以在贷款中心办理为例) 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 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 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由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 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 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 第二次到贷款中心: 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是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办理抵押物评估和担保手续的,先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同时在抵押物评估机构处和担保中心机构处交纳评估费、担保服务费,并领取评估费发票及担保服务费发票等。 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 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 4、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共同借款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审批。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借款人可向公积金中心、贷款代理机构、受委托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 借款人购买由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手房,可在合同备案登记前申请贷款; 借款人购买非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手房,须在办妥合同备案登记后方可申请贷款; 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可在办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再申请贷款,也可由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前申请贷款。 (二)初审。公积金中心、贷款代理机构、受委托银行或担保机构受理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不全的通知借款人按要求及时补齐。 (三)审批。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审批决定。 (四)复核。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进行复核。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准予贷款决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公积金中心重新审核。公积金中心重新审核后认为确有风险的,可撤销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 (五)签约。受委托银行复核无误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担保。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担保手续。 (七)放款。受委托银行使用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登记,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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