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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税新政策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 人大正在修订房地产税立法草案,预计实施。如果这一草案修订完成是全国正式,和试点实施的房产税不一样,新修订的是...
依据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但规定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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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众说纷纭又格外引人关注的房地产税又传来新的消息,且有细节浮现。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产税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自己要不要交,交的话要交多少,如果交得多要不要赶紧将房子卖掉。其实,专家已经明确,房地产税虽然是直接税,要由自然人纳税人直接缴纳,但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对多数升斗市民来说,有套房子够不上“高富帅”,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可以不用过分担心。就是有一两套房,估计也大多在免征面积内,即便缴也花不了多少钱。至于有多套房的“金主”,可能会受些影响,但相对于其收益而言,这点税也“湿湿碎”,不会太在乎。其实大家更应关注的一点,是方案未将相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纳入房地产税,相对之前的各种传言,这个要温和得多,明显也将这一税种同短期的楼市调控政策区分开来,而将其与调节收入不均衡、改良地方财税体制的长远目标联系起来。这一重要的调整,明显是为了减少开征阻力,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将房地产税改革先推行开来。大家还关注的一个焦点是,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收入划归地方。现在地方税收收入增幅下降,会不会将目光盯在房地产税上,将起征点定低、税率定高,从而增加收入?房地产税开征需要考量的环节很多,尤其是作为直接税,老百姓都很关注,地方应该不会太过分,避免不必要的波动。更何况,现在房地产市场依然脆弱,提高房地产税必然会影响房地产销售,进而影响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可能得不偿失。涉及民心所向,涉及楼市景气,提高房地产税征收这种杀鸡取卵的事,地方应该不会干。房地产税立足长远,不会因为它而影响房地产的发展,因此对百姓而言,有房子好好住着就是,听说房地产税快来了就卖房子,未免反应过度了。
目前只有上海和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房地产税的最新消息如下:1、最新房地产税的计算方法确定:按人均免税居住面积x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扣除面积)预计为30-60平方米,由各省人民政府自行决定。免税面积是按照第一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的,第一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以在第二套房中扣除,如下所示。2、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立法程序。也就是说,努力在2019年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并在2020年完成执行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3、另外,房产税征收需要与其他政策配合执行,如土地制度、房屋制度等。同时,房地产税征收需要提高税率,扩大征收范围,全面综合影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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