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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有什么规定?

2022-09-05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向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部门提交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治理进度。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检查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的治理情况,对完成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验收。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1个月内,向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延理期限申请,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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