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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五方验收合格为交付条件,但这种验收不是逐套验收,而是抽查验收,不能保证每套房屋实...
房产交付期限通常约定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相关的设施设备铺设到位,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时交付房屋。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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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五方验收合格为交付条件,但这种验收不是逐套验收,而是抽查验收,不能保证每套房屋实际上均符合交付条件,因此,应当在合同中加上“开发商应当出示本合同项下的单套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证明”的条款。2、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为可以延期交房的条件,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如合同条款中有“因政府原因导致的停工及因开发商设计变更或开发商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可以免责”的条款,则应要求取消这一点。另外,合同应明确约定,逾期竣工以后再出现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不应免责。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房产交付期限通常约定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相关的设施设备铺设到位,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时交付房屋。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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