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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上班路上骨折,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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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算工伤,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按照法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的,可以认定为。您的家人虽然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是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取决于交警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即您的家人是否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从您的描述来看,您的家人在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事故,交警给出的原因是由于夜班导致精神差摔跤,那么交警是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事故的责任作出了判定。如果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认定您的家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那么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您的家人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的,那么您的家人可以申请工伤。当然,以上是我们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分析,是否构成工伤,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在目前的情况下,您的家人可以尝试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只要不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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