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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和独生子女证没有关系。如果是晚育就多一个月。所以不会延长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正常的产假是98天,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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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统一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申办了独生子女证的,是否奖励产假,各省市规定不一,如北京市规定“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广东省规定“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天津市、上海市、山东、湖北等省市则没有奖励产假的规定。因此,持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是否奖励产假,请查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也可咨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这样的:《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自此基础上还有特殊原因的假期。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难产,增加产假15天(这个看你手段了,到医院开个难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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