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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办理加名手续,要看有无贷款,若有,应经银行同意或将楼赎出,若无,不用经银行同意,直接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就行了。若加上名字,无产权方则...
就你所述,房产在你一人名下,是你的个人财产,任何他人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权利;C与你父结婚后搬入你的房产,你即另行居住,即使你当时未成年,C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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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房地产法规和政策,(1)对于你的情形,你们在合肥的房子明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时房地产管理部门通常会以一般情况通知你们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租房子的话可以其中一人签字;(2)你在北京买房无论是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都肯定属于二套房。因为你名下有房产(合肥的房子),即使这套房子(合肥)房屋登记没有你的名义(实事上的共同财产)。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感情上,为了尊重权益人应当拥有的正当权益,同时为避免双方日后对房屋财产物权的误解、歧义和其他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的房产同时写双方名字。
你家出首付款购买了房产,如果女方现在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一般是办不成的,因为开发商依据的是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证的; 如果能够加上,需要你(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将部分房产权利赠与女方,那么该房产就成为了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结婚后就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如果是在结婚后办理加名字,那么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该房产。 但是,还有个情况,你说明了是你家已经支付首付款购房,如果结婚时贷款还没有归还完的情况下,你们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离婚时也应当予以分割。
该套房屋是在A和B夫妻关系成立的时候办理的房产证,如果在办证的时候没有特别说明,按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和2的问题: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房管部门不接受房产分割问题.如果A和B离婚了,按照离婚时候离婚协议里关于该房产的处置情况办理.协议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公证部门证明.3的问题:一处房产对应一个有效的房产证.重新办理的话基本上为丢失,损坏,房产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如果丢失,需要在登记机关出具房产情况说明后,在报纸上登报公示6个月以后补办;如果是损坏,需要把损坏的提交给登记机关.这2种都需要提出申请.以上为在我这里办理的情况,至于其他地方,你最好到你的房屋所在房产登记机关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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