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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伤者或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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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现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发出《工伤认定申请更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所有需要更正的材料。并自更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3、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通知书》。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接受工伤认定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3)不属于整体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4)法律、法规、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律、时效的。(3)不属于整体规定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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