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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应体现以下基本原则:(一)对职员的有效监管,尤其是对交易和资金运用等敏感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管;(二)业务...
外资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应在2年以上。外资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经营性管理职务。外资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离开本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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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三十六条所称“有关资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外资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统计资料。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主要负责人”系指外国银行分行的行长或总经理,合资、独资机构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第三十三条所称“高层管理人员”系指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或具有相应职权的管理人员。设立合资、独资机构时,对拟设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书由各出资机构法定代表签署。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除人民解放XX各单位、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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