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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欠债人一直不还的话,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欠债人列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
存款当然可以取出,银行无权私自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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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可以列入黑名单。所谓黑名单,就是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法律规定的措施。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是黑名单,被执行人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值得信赖的名单: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列义务的;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阻碍和抗拒执行的;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消费限制令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和解协议的。
会撤销的,但银行的征信系统会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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