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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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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申请低保,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人还可以向乡镇(办)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材料,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并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办)逐一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了调查,填写了《成都市城(农)居民低保调查表》,详细核实了申请材料和各项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公室)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并详细记录评估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与者、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和记录人员。经评估,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主任签字盖章。民政部门应当对乡镇(办公室)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应当签字盖章。严禁将任何未经调查核实的群体或个人直接批准为低保对象。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批公示制度。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与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每次公示不少于5天。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经批准后,应在内村长期公示。要全面实施低保社会化发放。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花名册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金额清单,市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账户。城乡低保按月发放。
办理地点:各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一巷6号附34区政务中心:高新区028-962000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天府新区028-6838111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锦江区028-86628169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号青羊区028-8626864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号金牛区028-87705172、8705173成都市金牛区中环路一品天下街999号武侯区028-96166、85576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成华区028-96966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66号龙泉驿区028-88450801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青白江区028-8367890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便民路6号新都区028-83965272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温江区028-8272150.8272021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号楼双流区028-8372100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棠湖北路3号郫都区028-8786949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东街347号简阳市028-27219289简阳市人民路10号都江堰市028-87112088都江堰市一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叉口彭州市028-82076143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邛崃市028-88770127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崇州市028-6218036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金堂县028-84920660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新津县028-82530371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大邑县028-8829168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蒲江县028-88531922浦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根据规定低保户条件标准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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