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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
有些地区是统一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都要去社保做备份,也许是社保那边需要编号用的,至于用人单位,编号可有可无,你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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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写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3、写明劳动合同期限; 4、写明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5、写明劳动报酬; 6、签字,写明签订日期。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问的劳动合同工作制怎么填这个问题可以看看以下内容工作制(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度就是指: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综合工时制度就是指: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比如: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定时工时制度是指:在一个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时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要劳动监察大队鉴证的,与个人的社保缴纳日期也应是一致的。所以建议还是写成2月份的日期比较好。如果写现在日期,万一有的员工将来提出,我工作了,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工作后应签订合同而未签订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你这个劳动合同与当时他个人的工资单就成了证据了。写成以前日期能避免上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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