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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严格规定了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除非合并或者分立,否则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是指通过一定程序结算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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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 1、股东撤回公司资产的,股东应当在撤回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主导地位,导致公司失去独立人格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4、其他承担方式。
后,债务的承担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况,每种情况下承担方式不同。如有: 1、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行、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股东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4、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当一个公司在未组织清算小组对其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就到工商部门注销企业时,公司所有股东应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和责任。本案中,劳动者所产生的索赔内容,相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一笔债务,在这笔债务没有清算前,公司申请注销的股东就必须作为共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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