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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公司用其所有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所有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就不需要偿还部分,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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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因此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一般是不需要再承担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时,其民事主体资格将被消灭。正常情况下,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其他当事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他当事人可以直接作为被告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的,由股东承担虚假清算责任,即股东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应当处理债务,企业应当承担债务。但在许多情况下,为了逃避债务,股东经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主动吊销许可证,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惩罚此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经常恶意注销公司以逃避债务,或者转让财产后,应当依照《清算法》第二十五条和《破产法》的规定追究被没收违法所得。清算组和其他违法行为。清算人员应当依照清算法的规定,依照清算组的规定进行处罚。合伙企业清算是指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企业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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