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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不正当竞争诉讼管辖权是根据《解释》第十八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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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业关系,不得强买强卖; (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公平原则:参加市场竞争主体按规则行事,不得非法获取竞争优势; (4)、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6)、不滥用竞争权利原则。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 法律咨询 ? 首页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法律咨询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法院是?自诉案件有哪些?gt;咨询详情 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立案管辖 thecontentisempty! 来自广东韶关曲江区用户提问2010-02-2810:28:41 ?最佳回答 ? 任虎成律师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因此,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要看各地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不会错,但具体是中院还是基层法院要看具体情况。第十八条是指假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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