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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
一、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产假期间无故辞退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生育费用和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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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产假期间无故辞退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生育费用和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孕妇被辞退,要求公司赔偿,孕期工资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辞退合法,没有经济补偿,更没有赔偿,被辞退之日起不享有工资。 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辞退违法: 1、恢复劳动关系的,被辞退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2、不恢复劳动关系的,工资支付到辞退之日止,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不因产假的发生而中止。单位缴纳部分仍应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而个人缴纳部分的缴纳方式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当中一般可以先由企业垫付,产假结束之后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当然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由员工直接支付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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