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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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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发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使用者必须承担补正和赔偿责任。因此,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不是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本质要求。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必须发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方便劳动者在新公司就业和社会保险局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客观事实和。
劳动者如果是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解除行为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果是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解除行为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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