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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支票、本票三种,当...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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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支票、本票三种,当这三种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例如:甲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先向出票行办理了挂失止付,并在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票据公示催告的适用范围为: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灭失。中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三种:支票、汇票和本票。此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作出除权判决;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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