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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非法侵占他人房屋,产生侵权之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受侵害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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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非法侵占他人房屋,产生侵权之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受侵害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法律没有规定严格的标准,只要侵害人主张赔偿的金额合理就应当支持。如果要求的赔偿过份高于损失,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你的诉讼请求2、3全部都是要求进行精神赔偿,根据司法实践你这精神损失费的诉请很难得到支持的,及时支持数额也不会像你要求的这么多的。像这样侵犯相邻权的案件,如果给你家造成了物质损失那么赔偿到问题不大,可是纯粹要求精神损失,就很难了。还有就物业公司违约的话那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而违约责任可不包括精神损失,你这诉状不知是你自己写的还是请人写的,这样诉讼结果肯定好不到哪去的。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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