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四个阶段: 1、初步审查并公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会在一个月左右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然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进入下一流程。 2、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复审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塘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管理权限审批:(一)一级海塘建设项目和涉及市级资金补助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二)二至五级海塘建设项目,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围垦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向发展和改革部门报批海塘建设项目,其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应当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专用海塘建设项目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时,应当附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海塘建设实施计划的同意书。
程序如下: 1、送审 合同送审,由合同承办人将相关合同草案、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在合同审批表中填写齐备后,办理报批手续。 2、部门审核 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业务需求,签署审批意见。 若有需经部门会签的,应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将该合同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其他部门负责人,由其签署意见后,再转法务审核。部门审核着重对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若同意,转法务审核,若不同意,退回合同承办人。 3、法务审核 接到部门流转过来的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法务着重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4、管理层审核 各业务直属(副)总裁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凡涉及公司资金支出的合同,需经总裁审批。 一般合同,由业务直属(副)总裁审核后,转总裁审批后即可。 重要合同,由业务直属(副)总裁审核后,转总裁办其余副总裁进行会签,再转总裁审批。 5、签章备案 公司印鉴管控人员,见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相关资料完备后,予以签章。相关合同签署完毕后,应转法务处进行合同备案归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