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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买房人和卖房人的姓名和住所、买卖房屋合同关系、房屋的数量和房屋的价格、房屋的建筑时间和使用年限、房屋买卖的履行时间和方式...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一般在当地的房产局网站均有范本合同可以下载使用。如果需要自拟的话,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名称、住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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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 3、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及尾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5、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式。 7、合同生效条款。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3.质量要求,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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