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协议离婚房子没卖出去应该进行再次协商,由一方出资购买补给另一方,或者搁置代卖后再进行分割。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1.协议离婚房子没卖出去应该进行再次协商,由一方出资购买补给另一方,或者搁置代卖后再进行分割。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没有权利卖房子。凭离婚证、离婚协议等一起到交易中心申请变更。可以要对方配合过户,对方不配合,可以诉讼解决。
若女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即房产由男方名下转为女方名下。这个过程中,银行抵押合同变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银行若不同意变更主贷人,产权变更登记为女方就会存在困难。当然,还有一种操作,就是整个卖房过程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义售房,在此操作过程中,须要有一个专门对此的双方协议,特别是要注意应指定下家放款直接到女方指定的账户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相关规定内容,房产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夫妻双方离婚,如果要卖出房产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是可以的。协议离婚则是有可能对房产进行了协议分配,那么,如果协议离婚房子要卖吗?具体是怎样的? 这应当分别对待,不能笼统说对还是不对。 首先,房屋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这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以及我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条第4项的规定,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在卖房时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假如夫妻正在闹离婚、或者因情感问题正处于分居期间,一方擅自实施卖方行为,显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买房人在此种情形下仍然购买且尚未过户入住,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其次,《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所以假如上述情况变为一方擅自实施卖方行为,显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但买房人已经合理支付价款且产权过户入住完毕,这时虽然卖方配偶起诉法院,但买房人依据物权法106条精神完全可以拒绝其请求。 也就是说,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来看,协议离婚的房产相关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协议离婚房子要卖吗这个问题具体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看。比如,如果房屋根本不是夫妻存续期间的产物,那就根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更谈不上离婚对房产的影响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