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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可以设置预留权益,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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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决议,或者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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