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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你母亲去世后,在不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按法定继承原则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因而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
1、债权A债权B;“已经给与长子”(被继承人住院期间告知并给予长子债权A和债权B以及存款了)就不属于遗产了,不分配。2、c债权如果“欠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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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事情经过:我父亲过世.离下2套房子.一套43平方一套72平方.我母亲生了2个儿子.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兄弟.兄弟也过世了但是有个儿子.现在侄儿才15岁.嫂嫂也没有改嫁可是把我侄儿名字改姓,和她一个姓.但是一直没有赡养过2为老人都是我在赡养. 请问: 1我母亲和我可以分多少 2我侄儿可以分多少 3她把侄儿名字改了没有赡养法院该怎么分
子女去世后,其遗产应当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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