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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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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基于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行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行法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行为,也是设立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个重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从民法典的一般原理看,《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种由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为设立于”四荒“之上并经过登记公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实行物权保护的。
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 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户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只能在一方作为共有人,并出具对方村组未作为共有人的证明。 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也予以登记,但要进行标注。 家庭承包户部分成员已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能否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能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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