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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计划生育的实施,我国大部分家庭都存在着有独生子女的现象,如今不少农村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被征用拆迁,每户家庭会拿到一笔征地补偿款。那独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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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法律没有规定征地补偿与是否独生子女挂钩! 征地补偿费项目和标准(原则规定) 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项。前两项补偿给村集体,后一项补偿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具体补偿标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和征地补偿费时,对有权参与分配的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其中,独生子女父母仅一方户口在当地的,增加二分之一份额);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中,被征地农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可凭经区、县(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时,独生子女家庭每户可以增加20平方米用地面积。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市低保户的,也可享受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长沙城镇居民,1933年1月1日(含本日)后出生,到奖励的上年度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终身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终身未生育的,上年度在长沙市享受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经审查属实可以享受长沙市城市低保户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 此外,我市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例如市移民局就规定,对考上全日制大学的移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户困难家庭的子女,按每人2000至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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