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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 2、...
实践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办理收养登记时,民政部门会要求送养人签订不再生育的保证书。送养子女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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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要承担高额社会抚养费。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系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者有其他严重性生理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要求生育的;(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四)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五)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
孩子被送养后与生父母没有抚养关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子女送养后,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
通常情况下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应遵守以下条件: (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 (二)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三)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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