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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不明确购房者签合同首先要弄明白跟谁签,如果这没弄明白,合同简直白签。有的项目开发者是一个公司,而投资方是另一个公司,而作为购房者...
你们现在要求退房多半得不到法院支持,因为合同是你们自愿签订的,除非你能证明签订合同是受到了欺诈,即你能证明开发商当时只拿了合同签字页给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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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买房前应当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认购书并非买房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可能,买房人在确定要购买的项目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迟迟不签订合同的话这样可以避免在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进行的谈判中,因认购书中的约定特别是定金问题而使自己陷入被动。
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第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购房人未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一年以上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按照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因此,开发人员不发行房地产证明书引起房地产证明书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开发人员不发行房地产证明书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人员办理房地产证明书;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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