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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1、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经民主程序,否则无效。2、规章制度中不能有违法条款。3、单位认为你违法规章制度,须有证据证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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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认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单位没有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即意味单位选择继续留用此劳动者,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此后,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权再依劳动者此前的行为进行解除合同。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员工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等,否则,属于非法解除,对于非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当然,如果公司有该方面的意图,你需要注意工作表现,不要出现严重违纪的行为,否则,公司可以不付补偿金的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僵持没有意义,也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反制度不一定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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