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船舶的航次积载工作,由港口根据航方的配载计划负责安排。并编制计划积载图(表),由船舶审核签认。编制的船舶计划积载图(表),除应充分利用船舶装...
编制记录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在交接或交付货物的当时编制,任何一方不得拒编,也不得事后要求补编(有特定者除外);二、记录内各栏必须逐项填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卸船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操作,合理使用装卸机具,做到:不拖关、不挖井、不推垛、不落水、分清原残、工残,并按照双边交接的有关规定,在货物堆码、做关标准、理货计数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交接双方易于计数交接,做到理货数字一班一清、一票一清、全船数字清。每一张运单或一个收货人的货物卸完后,应先由库场员复点核实,并在货垛前悬挂货垛牌,写明船名、航次、运单号、货名、件数、收货人、入库、场日期、堆垛工组号和库场员姓名等,如系中转货物还应写明目的地。
除船、港双方另有协议者外,装船时应做到大票分隔(整批货物),小票集中(零星货物),每一大票货物,应按单装船,一票一清,同一收货人的几票货物应集中在一起装船。每一大票货物或每一收货人的货物,装船开始及终了时,船舶应指导起运港做好垫隔工作。
凡参加货物运输的船舶,必须具备适航适货条件,确保航行和货运安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2,7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