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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准备材料:起诉书、房...
写好投诉,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不能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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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律对遗产继承诉讼的规定如下: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4,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各方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要依照遗嘱来继承,但是遗嘱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力,并且是经过定遗嘱的人亲自申请才可进行公证。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要遵守遗产继承的程序,不可伪造遗嘱遗书,同时,遗产纠纷往往是因为物质原因,但是希望大家还是要看重亲情,毕竟物质不能代表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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